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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普安縣2023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簡章》規(guī)定,現將資格復審(現場確認)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為做好資格復審(現場確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1.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普安縣2023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上午11:30上班期間。
三、資格復審地點
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大會議室。
四、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本人《報名申請表》一式2份;
3.在城市社區(qū)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截至2023年10月6日)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qū)工作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街道黨工委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1份;
4.2018年10月6日以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須提供表彰證書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詢并打印的本人在線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五、遞補復審及相關事宜
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簽上資格復審人員姓名及加蓋單位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不再聯系下一考生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遞補復審期:2023年11月1日11:30前完成遞補復審。
經審核后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名單,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普安組織工作”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取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業(yè)務咨詢電話:0859—7237576(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縣2023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普安縣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信息來源: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310/t20231025_82857310.html)
普安縣2023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資格復審(現場確認)及相關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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